2024-01-28 00:00:00
一、备案专项信息核查背景
为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》、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、《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,配合《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落实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工作方案(试行)》的开展,我司将进一步规范落实网站备案真实性核验工作要求,开展备案信息专项核查工作,以保证备案信息真实有效。
二、备案专项信息核查内容
1. 主办单位名称
核查备案填写的主办单位名称是否和实际证件(例如:营业执照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)的主办单位名称一致。
2. 证件号码
核查备案填写的证件号码是否和实际证件(例如:营业执照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)的证件号码一致。
3. 法人信息
核查备案填写的法人信息是否和实际证件(例如:营业执照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)的法人姓名一致。
注意:主体负责人为非法定代表人的地区(北京市、四川省、江苏省),可忽略通知无需变更;其他地区(除北京市、四川省、江苏省)主体负责人应为法定代表人。若主体负责人为外籍人士,法人姓名比对结果为错误的,可忽略通知无需变更。
4. 证件地址
核查备案填写的证件地址是否和实际证件(例如:营业执照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)的证件地址一致。
三、备案信息核查结果不一致邮件通知
如备案专项信息需整改,会收到我司的备案专项信息整改通知,邮件内容显示如下(截图为示例图,具体内容以收到的邮件为准):
如查看比对结果为错误的,说明该项信息发生了变更,目前已与原备案的主体信息不一致。
四、备案专项信息整改操作流程
当您收到我司发送的备案专项信息整改通知后,可根据以下情况处理:
1. 若还使用该域名,请在邮件规定的期限内,自行访问工信部备案页面(点击跳转)提交备案变更,若您发现没有备案变更入口,请联系管理员开通备案变更入口提交备案变更申请。
当您的工信部备案页面已有显示【备案变更】按钮,可点击【备案变更】,进入修改资料,修改比对结果显示为错误的内容。
如:查看比对结果中主办单位名称与实际证件主办单位名称不一致,则需进入备案填写界面,修改【主办单位名称】为最新证件上的名称并更新对应备案信息(点此了解变更备案)。
请注意:备案变更提交后请关注进度,若备案变更被退回,请尽快按要求修改后重新提交,否则也属于“在规定期限内未做任何操作”的情况,后续将取消接入备案。
2. 若不再使用该域名,可忽略本邮件,待专项核查结束后,我司会统一进行备案取消接入操作。
五、收到备案专项信息整改通知未处理的影响
若在邮件规定的期限内未做任何操作,我司将根据《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使用域名的通知》等相关规定对域名进行备案取消接入操作,逾时不候。如因贵司怠于整改,导致后续备案被取消接入或注销等情况,一切责任由贵司自行承担。
六、常见问题
Q:收到备案专项内容整改通知了,但实际网站已经不再使用,应如何处理?
A:若主体已不存在或网站已不再使用,可忽略本邮件,待专项核查结束后,我司会统一进行备案取消接入操作。
Q:超时未整改,备案已被取消接入,应如何处理?
A:可查看网站的备案信息在工信部是否还存在(工信部查询网址):
① 如果网站和主体均被注销,且您有重新备案的需求,可访问工信部备案页面(点击跳转)提交备案;
② 如果网站被注销,在工信部只剩下备案主体信息(剩下空壳主体),则需联系管局注销空壳主体(点此了解注销申请);
③ 如果主体信息和网站都还存在,可重新进行转接入备案,具体审核结果以接入商和管局为准(点此了解转接入备案)。